引言
本指引旨在各行業遵守由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環保法例,內文說明相關的許可證/牌照規定,以及申領該等許可證/牌照的程序。
法例及污染管制
目前本港有關環境保護及污染管制的條例如下: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保護臭氧層條例、水污染管制條例、廢物處置條例、海上傾倒物料條例、噪音管制條例、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產品環保責任條例 (有關電器廢物處置牌照,請參考這裏),及汞管制條例。上述條例為有意進行任何受管制活動的工商業或人士,列明有關許可證或牌照的要求。條例大多帶有附屬規例及其他法定條文(例如技術備忘錄),以明確體現這些主要法例的立法目的。這些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運作和執法工作,由環境保護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