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非公務員職位空缺招聘廣告

環境保護署

兼職高級項目主任(污水檢測) [薪金:時薪港幣670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須-
(a) (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工程、環境或科學相關的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於1975年12月5日或之後,取得香港工程師學會的正式會員資格,或具備同等資歷;
(b)   具備最少十年與環境保護相關的全職督導工作經驗,包括最少三年與污水排放系統設計/污水排放系統環境影響評估/污水監測相關的工作經驗;
(c)   熟悉應用電腦應用程式(例如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等);以及
(d)   具備應用ArcGIS和PowerBI的經驗。

 
職責: 
(a) 領導和管理一支由專業及技術人員組成的團隊,以執行污水監察計劃,包括審批、檢視和擬備公共及私人房屋污水系統調查的建議書;
(b) 就污水監察計劃的查詢或特別要求,與醫務衞生局、環境及生態局、衞生署和渠務署的高級管理層聯絡;
(c) 督導員工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和外間機構的聯絡,例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大廈管理處等,以執行污水監察計劃;
(d) 負責團隊的支出規劃、人員組織、指導和人事管理;以及
(e) 執行主管指派的其他職務。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每星期的工作時數、工作時間及地點或會按部門的運作需要而變更。每星期的工作時數通常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獲取錄者可能需要(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周日和公眾假期工作;以及(b)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直至2026年9月30日止。

附帶福利:獲取錄者不會享有在《僱傭條例》下全職僱員的附帶福利(包括但不限制於14天有薪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 (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等),除非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聘。受聘人圓滿履行合約後不會獲發約滿酬金。

申請手續:申請書G.F. 340(Rev. 7/2023)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的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獲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並未按要求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書,或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及電話: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3樓環境保護署 (經辦人:高級項目督察(污水檢測) 2)。查詢電話:2594 5986。

截止申請日期:2025年3月28日

附註:(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用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人士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欄目下參閱該資料冊。(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2025年4月7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將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送交上述查詢地址(以郵戳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