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術 備 忘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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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技 術 備 忘 錄 是 環 境 保 護 署 署 長 訂 定 牌 照 的 排 放 污 水 標 準 的 指 引 。 備 忘 錄 分 別 為 不 同 區 域 及 排 放 至 表 面 水 與 污 水 渠 的 污 水 訂 定 不 同 標 準 , 不 同 的 排 放 流 量 亦 有 不 同 的 標 準 , 較 高 流 量 的 標 準 通 常 比 較 低 流 量 的 標 準 嚴 格 。 技 術 備 忘 錄 亦 列 出 政 府 化 驗 師 所 採 用 的 分 析 方 法 , 而 政 府 化 驗 師 是 水 污 染 管 制 條 例 所 指 定 的 分 析 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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