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報2024年7月30日刊登題為「何民傑:空污管制修例應一視同仁」的評論文章,內容提到政府早前建議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條例》)引入封閉通知機制,使政府有權即時封閉水泥廠,並指「有關懲罰模式在香港其他行業絕非普遍,令人關注本港混凝土供應會否受到影響,質疑在立法上能否做到一視同仁,只是針對個別的行業」。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現作出回應,以免令公眾對環保署是次《條例》修訂建議產生誤解。
首先,現時《條例》下已經有《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專門規管建築工程散發的塵埃。 另外,《條例》亦把31個對空氣污染威脅特別大的工業操作列為「指明工序」,包括發電廠、化工廠、水泥廠、煤氣製造業廠等。由於這些指明工序如設計、管理或操作上出現問題,不單會產生大量空氣污染,更可以影響附近市民的生活和健康。因此,把這些工序納入發牌和牌照條款管理是國際間常見的做法。 環保署負責處理「指明工序」牌照的申請,會在牌照內訂明牌照條款,要求持牌人實施足夠措施,以防止引致空氣污染。
指明工序的經營者一般都是具規模的機構,十分重視機構的社會責任,對自身的指明工序嚴加管理,以免污染空氣和影響市民;絕大部分情況下經營者都嚴格遵守牌照要求和條款,偶然有小事故也會努力改善,所以多年來《條例》都能有效執行。何民傑先生亦認同「現在對混凝土及地盤的監管條例基本上是行之有效」。
可惜,近年出現了個別不負責任的水泥工程經營者個案。涉事水泥廠的管理和操作都不符合要求,嚴重影響環境,令附近居民和區議員不斷透過不同渠道投訴,事件亦多次被媒體廣泛報道。 環保署在調查後多次按牌照要求廠方改善,甚至多次提出起訴,但涉事水泥廠都不作改善,擾攘多年,署方因而拒絕水泥廠續牌。但廠方在上訴委員會和法庭都裁定環保署拒絕其續牌申請的決定正確、確認其無牌經營後,竟然仍堅持無牌運作,無視受影響居民的苦況。事件反映現有《條例》下執法機關欠缺可以封閉無牌經營指明工序的能力。
因此,今次提出的修例除包括把「水泥工程」的定義清晰化,主要目的是加強管制無牌經營的指明工序,引入封閉通知機制,令政府有有效法律手段封閉無牌經營處所,以堵塞《條例》的漏洞,讓署方可以快速有效地制止再有如此不負責任的無牌經營指明工序的情況。環保署只會在有需要解除嚴重空氣污染威脅的大前提下,即未持有有效指明工序牌照下進行指明工序才會行使該權力。
我們重申賦權當局封閉無牌經營的指明工序,合情合理,過程中也有參考一些相關的香港法例。有關的建議經多次諮詢不同業界,包括水泥業界及立法會,都獲得大力支持。政府會盡快完成修例,以落實有關措施。
張展華博士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