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大埔污水渠工程修訂建議刊憲
環境保護署建議修訂部分大埔汀角路污水渠工程,修訂的詳情於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憲報刊登。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這項工程於一九九八年二月獲准興建,
以加強該區污水設施和保護吐露港水質。
「修訂建議是根據當地居民的意願,將擬在船灣詹屋附近興建的污水泵房遷移至原址以北約一百
米的洞梓苗圃,並進行有關的污水幹渠修訂工程。」
「由於遷移污水泵房,一些道路工程將會受影響。相關道路工程的修訂建議亦於今日在憲報刊登。」
「污水渠修訂工程由拓展署負責施工,預計於二○○一年十月展開,約需十二個月完成。」
有關修訂建議詳情的中英文告示,會張貼於工地附近的顯著位置。
市民亦可在下列地點查閱修訂圖則及修訂計劃。
一)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地下中西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
二)大埔汀角路一號大埔政府合署一樓大埔地政處;
三)大埔汀角路一號大埔政府合署二樓大埔民政事務處;
四)灣仔軒尼詩道一百三十號修頓中心二十八樓環境保護署總部;
五)沙田鄉事會路一百三十八號新城市中央廣場第一座十一樓壹一○一至一壹一○室及一壹一九至一壹二一室環境保護署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新界北);
六)大埔仁興街一至十七號美馨大廈二樓大埔土地註冊處;及
七)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十九樓土地註冊處。
任何人士如認為會受到有關修訂工程影響並反對上述修訂建議,需於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或以前以書面向環境保護署署長提出。
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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