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因素」
就本技術備忘錄而言,任何工業區、主要道路或香港國際機場範圍內的地區,俱被視為「影響因素」。而工業區及機場範圍每日廿四小時,均被視為「影響因素」。
「工業區」一詞,是指內有多間工廠或工業經營的地區。該等工廠或工業經營主要位於工業專用樓宇內。同時監督可因應任何地方、樓宇或活動所發出聲音的特徵,而評定該區是否屬於工業區。「主要道路」一詞,是指交通繁忙,車輛川流不息的道路,及在一般情形下,是指車輛流量全年每日平均超過三萬架次的道路。然而儘管其為主要道路,但於有關時間內,車輛流量異常低(即每小時不足三百架次),則監督不會在該段時間內,將之視為「影響因素」。
如遇超過一個「影響因素」對「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產生同等程度的影響,則只考慮其中一個「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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