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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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從第一期的工程得到經驗後,於2000年4月成立一個 國際專家小組,檢討在原先計劃內處理維港兩岸污水的方法是否仍最符合成本效益和最環保。

專家小組成員於2000年11月提交檢討報告,建議採用密集污水處理技術,以提升污水處理水平。這可讓處理後的污水經現有的短距離排放隧道排放入海港。

專家小組亦就收集來自港島的污水提出四個方案,並建議政府作進一步的測試及評估,以驗證各方案的可行性。

政府於2004年底完成「淨化海港計劃」餘下各期工程的未來路向展開了多項試驗和研究。研究證實,國際專家小組所提出的四個建議方案在技術上應該可行,但當局須增撥土地興建生物污水處理廠。

政府於2004年11月20日完成就「淨化海港計劃」餘下各階段的未來路向進行的公眾諮詢工作。

試驗和研究

(1) 環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

上述研究於2001年11月展開。研究證實,國際專家小組所提出的四個方案對環境的影響皆可以接受,而且在技術上可行。同時,污水須經過消毒,以消滅污水中的大腸桿菌,以保證荃灣的泳灘可以重開。

國際專家小組所提出的四個建議方案的主要分別在於處理設施的分散程度,當中比較可取的方案是將維港兩岸的污水全部集中在昂船洲處理,這亦是政府屬意的方案,因為該方案在成本、環境及工程方面的整體表現最佳。研究結果的另一項結論是,即使生物處理程序採用佔地最少的污水處理技術,我們無論採用哪個方案,也須在現時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範圍以外增撥最少12 公頃土地。

(2) 密集污水處理技術試驗設備測試

渠務署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批出三份試驗合約予三家技術供應商, 其中兩家採用不同的生物曝氣濾池技術,另一家則採用淹沒式曝氣濾池技術。

這些測試已於2003年完成。試驗證明,兩種生物曝氣濾池系統能在本港的環境下(即高溫、低酸鹼度及高鹽分的污水)發揮良好效能,並達到指定的標準,但淹沒式曝氣濾池系統的效能則未達標準。試驗結果也顯示,生物曝氣濾池系統的運作是否令人滿意,往往視乎即時監測及控制系統的可靠程度,以及操作人員操控該類生物曝氣濾池系統的經驗和具備的技術知識。因此,這類系統須由合資格及熟練的人員操作,才能確保生物曝氣濾池可靠和穩定地運作。這在起動生物處理過程和發生緊急事故時尤其重要。

(3) 採購方案研究

政府完成「淨化海港計劃」餘下各期工程的採購方案研究,以確定日後推行各期工程最具成效的採購安排。上述研究由渠務署負責,於2002年3月21日展開,並於2006年底完成。

在研究的第I及第II階段中,政府已檢討過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所有可行的採購方案,並已參考了海外的經驗,結論是我們應考慮在可行情況下採用"設計及建造"模式興建深層隧道。然而,設置較複雜的生物處理設施則應考慮採用公私營合作方式,例如可以採用"設計-建造-營運"模式。

當二零零四年下旬的公眾諮詢工作完成,而在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的未來路向有定案後,研究的第三階段便於2005年3月展開。第三階段的研究進一步就分階段落實的第二期工程制訂適切的顧問和合約策略,以及相關的行政架構。此外,由於昂船洲污水廠的改善工程亦會分階段進行,第三階段的研究已重新檢討較早前建議的採購方案。結論是我們應考慮採用"強化的設計及建造"模式,來推行改善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及港島區基本污水處理廠的工程。在"強化的設計及建造"模式下工程師會完成初步設計及制定設備表現規格,而承建商則完成詳細設計及建造工程。

(4) 計劃第一期污水流 量重估研究

要解決由於東九龍發展而增加的污水量引致的深層隧道容量問題,當局進行了這項研究。為了釐定深層隧道的污水流量上限,當局設計了一個水動力模型,按照規劃署提供的各項規劃推算,模擬二零零六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六年及“ X 年”的污水流量模式。(“ X年”指預計維港兩岸達到全面發展而飽和的年分,到時計劃第一期服務範圍的預算人口將由二零零零年的350 萬上升至520 萬。)水動力模型的模擬結果顯示,現有的深層隧道能處理計劃第㆒期集水區的最終預算人口所產生的所有污水,在旱季應不會滿溢, 而在雨季因狂風暴雨而溢出海港的污水,與計劃的污水處理量相比, 數量極少。

(5) 昂船洲污水處理廠 污水處理量重估研究

當局按照專家小組的建議進行這項研究,以確定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第一期沉澱池的最高污水處理量,以及流量增加對該處理廠的除污效能有何影響。試驗結果顯示,沉澱池的最高污水處理量與最高設計流量一致。只要調整污水處理廠的流量分布模式,沉澱池便可多處理10%的污水。雖然排放的污水質素會因此稍微下降, 但可以接受。

諮詢

諮詢主要相關機構及為士和公眾

  1. 市民十分重視淨化維港事宜,認為必須優先處理﹔
  2. 大多數人支持在昂船洲集中處理海港區域所有污水﹔
  3. 有些回應者希望政府一次過落實計劃第二期甲和第二期乙,但鑑於計劃第二期的規模、對財政的影響,以及日後污水量增幅方面的不明朗因素,大多數回應者故意接受分階段落實計劃﹔
  4. 對於是否有需要進行污水消毒,特別是應否採用加氯/除氯程序,回應者意見分歧﹔以及
  5. 市民認為如能淨化海港,繳付較高的排污費也是值得﹔不過,許多回應者認為,重要的是當局在調整排污費時考慮市民的負擔能力,以及事先廣泛諮詢公眾意見。

發展里程碑

以下為推展「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重要發展歷程:

年份 發展歷程
1998年
  • 委聘公司對「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三、四期進行可行性研究。
2000年
  • 專家評估小組發表就「淨化海港計劃」未來發展進行研究的結果及建議。
2001年
  • 展開為期兩年的「環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以便定出「淨化海港計劃」餘下各階段的未來路向。
2002年
  • 展開「密集污水處理技術試驗設備測試」。
  • 展開「採購方案研究」。
2003年
  • 完成「密集污水處理技術試驗設備測試」。
2004年
  • 完成「環境及工程可行性研究」。
  • 為期五個月的「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公眾諮詢。
2005年
  • 政府公布「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落實詳情。
  • 批出顧問工程合約,為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擬建的污水消毒設施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 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批准了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 - 環境影響評估、勘測、隧道輸送系統設計的撥款申請。
2006年
  • 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污水輸送系統,進行地質勘測、設計及建造階段的顧問工作合約批出。
  • 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合約批出。
  •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主要土地勘測合約批出。
  • 完成「採購方案研究」。
2007年
  •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污水處理廠改善工程顧問合約批出。
  • 立法會恪守以污染者自付原則提供排污服務。
2008年
  • 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前期消毒設施工程於4月批出。
  • 顧問研究:「昂船洲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生物處理廠及其他設施共用土地 – 可行性研究」於五月展開。
2009年
  •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六月通過撥款興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污水隧道以及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的前期工程。
  • 批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工程合約包括:
    • 於7月批出從北角及從香港仔至昂船洲的污水輸送系統工程合約
    • 於8月批出從鴨脷洲至香港仔的污水輸送系統工程合約
    • 於9月批出興建新主泵房的隔膜牆和地基及與現有泵房連接的隧道工程合約
    • 於11月批出為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現有沉澱池加蓋及安裝辟味設施工程合約
2010年
  •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四月通過撥款用以改善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及八所位於港島的相關基本污水處理廠。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所有工程項目獲得撥款。
  • 於八月批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工程合約,於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改善污泥脫水及貯存設施及興建一座新的工場大樓。
2011年
  • 批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工程合約包括:
    • 於1月批出改善位於北角、灣仔東及中環的基本污水處理廠工程合約
    • 於3月批出為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內建造主泵房、沉澱池及其他輔助設施工程合約
    • 於8月批出為昂船洲污水處理廠興建一條排放水隧道及消毒設施工程合約
    • 於9月批出改善位於沙灣、數碼港、華富、香港仔及鴨脷洲的基本污水處理廠工程合約
2013年
  • 於7月批出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工程合約,為設計、建造和營運相關的配套污泥處理和棄置設施工程。
2015年
  •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於12月正式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