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黑煙管制計劃及檢舉員訓練


計劃內容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一九八八年開始實施車輛黑煙管制計劃,目的是檢舉道路上噴出黑煙的柴油車輛,確保黑煙問題盡快得到處理。

環保署實施的該項計劃,是訓練認可檢舉員以兼任方式舉報道路上噴出黑煙的柴油車輛。環保署會根據檢舉員提供的資料,按照《道路交通條例》向該車輛的車主發出通知書,規定車輛必須在指定的車輛廢氣測試中心接受測試。

檢舉員的訓練

環保署為義務檢舉員舉辦檢舉黑煙車輛訓練班,以便他們執行過量黑煙的目測評估。要成為認可檢舉員,義務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 年齡在21歲以上;
- 願意每月撥出30小時兼任檢舉工作(例如在上班途中執行檢舉工作等);
- 同意參與短期訓練課程,並須通過測試;
- 同意應邀參與複修訓練課程;
- 視力正常,並無色盲;
- 檢舉工作與其所從事業務的性質並無利益衝突;以及
- 有需要時願意出庭作證。

如你有興趣參加檢舉員訓練課程,你可下載及填妥報名表格,傳真至: 2827 8230;或郵寄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4樓環境保護署流動污染源組收";
或電郵至: smokyenq@epd.gov.hk 。如果你符合上述的基本要求,我們會將你納入輪候名單中,並到時邀請你出席訓練課程。訓練課程包括辨認車輛類別的簡介、黑煙排放量目測評估的實地練習,以及一次考試。

 

環境保護署

流動污染源組

(查詢電話 : 2594 6476)

   

返 回 頁 首目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