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计划
现时共有七个废物转运站/设施为私人废物收集商提供废物转运服务。废物转运服务收费是按弃置废物重量计算,而每个废物转运站的收费水平不一,每公吨由30元至110元不等。环保署会透过月结挂帐方式,每月以下期方式向登记帐户发单收费。废物收集商如有意使用这项服务,须向环保署申请。
上述七个废物转运站/设施的资料及收费如下:
如对这项服务有任何疑问,可循以下途径联络我们:
电话: 2872 1704
传真: 2872 0501
电邮: rts@epd.gov.hk
申请使用废物转运站
申请须知及申请表格 (申请新帐户 / 增加登记车辆在已登记帐户)
更多关于使用废物转运站的资讯
使用废物转运站须知
常见不当使用废物转运站的行为
月结挂帐详情
更改帐户资料 (下载表格)
取消帐户 (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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