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園 運作及管理 環境保護署已聘請管理承辦商(營運公司)作為政府的代理機構,負責管理和保養環保園的共用基建設施。營運公司負責提供以下的核心及非核心服務: 核心服務 環保園的日常管理 保養及分配共用設施(如道路、行政大樓、碼頭及磅橋等) 執行環境監察,確保租戶於營運期間符合環境許可證的要求 協助環保園租戶推廣其循環再造業務 可能提供的非核心服務 聯合採購 環保和職安健培訓 申領牌照/許可證的顧問服務 廢物交換計劃 接駁巴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