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監察系統 堆填區設有三層監察系統,可以偵察環境受到的任何輕微損害。首先,大部分取樣及測試均會在設備優良的實驗室進行。其次,監察結果會由政府及承辦商共同委任的專業工程師及科學家審閱。這些專業人士在有需要時會提供客觀的技術意見。最後,政府會在每個堆填區派駐督察小隊,審核監察工作,以及在有需要時進行額外監察。 我們在各個堆填區進行廣泛的環境監察計劃,量度空氣、河道、地下水和海水的污染物,以及檢驗滲濾污水及堆填氣體的成分。 噪音監察 地下水監察 氣體監察 塵埃監察 海洋沉積物監察 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