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洗車屋或車房的環保要求? |
污水排放牌照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在水質管制區內排放商業或工業污水(包括洗車屋或車房所產生的污水),應該先向環保署申領污水排放牌照。在制定牌照的條件時,環保署會參照《污水排放技術備忘錄》,根據污水所含的污染物及排放量來決定排放規限及其他條款。持牌商號並須遵行牌照上所列的各項要求。
洗車屋或車房所產生的污水,應排放到已接駁污水處理設施的污水渠內。
有關裝置污水控制設施的大小是與工場的最大排水量相比,並能儲存污水達至二十分鐘。你可以聘請有經驗的註冊承辦商代為設計。
化學廢物產生者
根據《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的規定,所有界定為“化學廢物”的物料,包括固體及液體等物料,均須妥善處理。一般車房通常會產生以下化學廢物:廢機油;沾有機油的抹布、布碎(威士)及沙等;廢冷氣雪種;所有有機溶劑及其空置容器;廢油漆及其空置容器;沾有機油的油隔;廢電池、引擎冷卻劑等;含有石棉的剎車皮。
車房在運作時如產生以上化學廢物,必須依法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化學廢物須以適當的方式儲存、標識及包裝。最後並須委託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把廢物運送到認可的處理設施處理,並保留運載記錄12個月,以供執法人員查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