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物處理
收集有回收價值的廢料
失效汽車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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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汽車電池集中存放,然後聯絡回收商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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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將電池溶液隨處傾倒
廢輪胎
廢鐵及其他金屬
收集及棄置廢機油、冷卻劑、雪種及其他化學廢物
化學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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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環保署登記成為化學廢物產生者(申請登記表格)。以適當的容器盛載化學廢物,加上適當的標籤及存放於專用的化學廢物櫃內,並聘用持牌收集商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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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有化學品或機油的容器、零件或其他物料等,應以處理化學廢物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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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零件用的火水或清潔溶劑等,應分開收集,以便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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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布及威士等物料應物盡其用,減少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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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種類化學廢物,應分開儲存,避免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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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隨意棄置化學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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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將沾有化學品或機油的廢物當作一般廢物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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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隨處棄置有機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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