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汞的水俁公約》
汞(俗稱「水銀」)是一種天然存在但含劇毒的重金屬,因其物理及化學特性獨特,早已應用於各式產品和工序。汞在生態系統中會有生物積聚現象,可嚴重影響人體健康及環境。鑑於汞的危害,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擬訂《關於汞的水俁公約》(《公約》),目的是要保護市民健康和環境免受人為排放的汞及汞化合物所危害。《公約》於2017年8月16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日成為《公約》的締約方。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在徵詢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決定《公約》同樣適用於香港特區。
《公約》的正文和附件 (註:聯合國只提供簡體字版本) 載於以下網頁:
https://www.mercuryconvention.org/en/resources/minamata-convention-mercury-text-and-annexes
《汞管制條例》(第640章)(《條例》)確保《公約》所訂責任得到全面履行。《條例》訂有四項主要條文,即實施許可證制度,管制汞及汞混合物的進出口; 禁止《公約》列明須淘汰的添汞產品的製造及進出口;禁止《公約》列明會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生產工序;及實施許可證制度,管制汞和汞化合物的儲存。《條例》於202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條例》全文請見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26/cs12021252619.pdf 。
《條例》下的規管制度請參閱《條例》摘要。
如希望了解如何申請《條例》相關進口、出口或管有許可證,請參閱申請進口/出口許可證指引 或 申請管有許可證指引。
有關立法建議的諮詢文件、憲報公告、相關新聞公告及立法會討論文件載於以下文件:
立法建議的諮詢文件
憲報公告
新聞公告
2021年9月16日有關通過《汞管制條例 (生效日期)公告》的新聞公告
立法會討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