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經飲食攝入量

 

人體經飲食攝入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量,是根據各類食物組別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及當地居民的日常食物消費量數據估計所得。

本港居民食物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水平,由食物及環境衛生署的食物安全中心通過常規食物監察計劃進行監察。政府化驗所會檢驗所抽取食物樣本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水平。

在2011至2014年的調查通過假設從飲用水中意外攝取到二噁英∕呋喃,估算本港居民每日攝入量為0.73皮克毒性當量∕千克每日每千克 體重。其每月估算攝入量低於根據「糧農組織與世界衞生組織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會議」所訂的臨時每月可容忍攝入量,即70皮克毒性當量∕千克每月每千克 體重。飲食攝入為主要渠道,佔總涉入量的98.6%。

人體健康風險評估的結果顯示,就目前本地環境和食物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水平而言,香港居民經呼吸和飲食的終生攝入量,並不會對人體構成不可接受的、具顯著毒理學意義的慢性毒性∕致癌風險。本地海洋生物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水平,遠低於中國內地、美國和歐洲共同體所制訂的國家及海外食物安全標準∕行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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