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經飲食攝入量
透過膳食攝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人體攝入量的估算,是根據各類食物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水平的測量結果,以及當地居民的日常膳食信息。
本港所消耗食物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水平,是由食物環境衛生署的食物安全中心通過常規食物監察計劃進行監察。政府化驗所檢測所抽取食物樣本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水平。
根據2023年的研究,本港市民從膳食攝入二噁英∕呋喃及二噁英樣多氯聯苯的數量,按每千克體重計,估計為每月14.44 皮克毒性當量 (假設沒有從飲用水中攝入),水平遠低於由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會議所訂定的「暫定每月可容忍攝入量」(70 皮克毒性當量)。膳食是本港居民攝入二噁英∕呋喃及二噁英樣多氯聯苯的主要途徑,佔總攝入量的99.2%。
人體健康風險評估結果顯示,就目前本地環境和本地所消耗食物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水平而言,經由呼吸和膳食的終生攝入量,不會對人體構成不可接受的慢性毒性∕致癌風險。
本地海洋生物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水平遠低於內地的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行動水平,亦遠低於美國和歐盟委員會的同類標準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