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環境保護里程碑 - 1990s

1990s

 

1999 年
一般項目

  •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以「培育優秀人才,建設美好家園」及「可持續發展」為重點。
  • 維也納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諒解備忘錄》,雙方在環境事務上衷誠合作。

 

公眾的環保意識

  • 舉辦「香港環保企業獎」,表揚注重環保的商業機構;以及推出《明智減廢計劃》,鼓勵商界實施各類避免製造廢物及減廢措施。
  • 出版全新環境教材套裝「環境智囊」,分發至各中學、大專院校及公共圖書館。

 

空氣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加強管制柴油車輛的排廢標準及引進汽油車輛的蒸發排放物標準。
  • 與廣東省攜手展開研究,分析跨境空氣污染對珠江三角洲的影響程度。
  • 採用先進的黑煙測試方法(以底盤式功率機輔助),測試5.5公噸以下的柴油車輛。

 

噪音

  • 完成高速公路的「低噪音路面計劃」,讓超過15 000個住戶受惠。
  • 全面取締人口稠密地區建築地盤的高噪音打樁機。
  • 學校隔音計劃圓滿結束,紓緩了交通噪音對514 000名學生所構成的滋擾。

 

廢物

  • 展開「屋?廢紙鋁罐回收運動(第三階段)」,鼓勵市民回收廢紙、鋁罐及膠樽。
  • 成立減廢委員會及目標專責小組,向政府提供減少廢物措施的諮詢意見,以及成立特訂的網頁方便公眾查閱資料。
  • 將大埔船灣堆填區修復後改作高爾夫球練習場,成為首宗將舊堆填區改作為市民提供康樂設施的公共工程。
  •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順利推行首宗應用堆填區沼氣的項目。

 

水質

  • 與「中國國家海洋局」南中國海分局簽署《諒解備忘錄》,參與「第二次全國海洋污染基線研究」。
  • 設立特訂網頁匯報所有憲報公布泳灘、海洋及河溪水質,方便市民查閱有關水質的摘要資料。

 

環境評估與規劃

  • 規劃環境地政局向管制人員發出編製及公布環境報告的一般指引通告。
  • 發出《1999年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附錄二修訂本)令》,把佔地逾20公頃的主題公園或遊樂場列為指定項目。

 

執法行動

  • 推出電子投訴服務,方便市民透過電郵向各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作出污染投訴。
  • 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推行綜合執法,由擁有多種環境污染知識及專技的人員視察污染製造場所,同時查核多種污染源。
  • 環保署與香港建造商會共展夥伴計劃,悉力加強雙方的合作關係,共同發展環保活動項目,致力提高業界成員的環保意識。

 

1998 年
一般項目

  • 把「可持續發展」作為1998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

 

公眾的環保意識

  • 推行「綠色生活樂繽紛」活動及為「環境保護大使義工」和 「童軍環境保護大使」導師提供培訓計劃。

 

空氣

  • 修訂《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加強管制柴油私家車的廢氣排放標準及限制這類新車登記,同時加強管制輕型柴油車輛(的士除外)的廢氣排放標準。
  • 改善空氣污染指數系統及推出路邊空氣污染指數。
  • 批准就珠江三角洲的空氣質素進行顧問研究。
  • 1997年推行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圓滿結束。

 

廢物

  • 開展「屋?廢紙鋁罐回收比賽」,推動在公共及私營屋苑減少和回收廢物。
  • 按照《巴塞爾公約》的最新規定,禁止從已發展國家輸入危險廢物。

 

水質

  • 委聘公司對「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三、四期進行可行性研究。
  • 「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同意,訂定把所有廢水引離后海灣集水區的長遠目標。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把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展示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放在互聯網上讓公眾查閱。
  •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公布,由2000年起各政策局局長及部門署長,每年均須發表所屬機構的環保工作報告。

 

執法行動

  • 申領各類污染管制牌照的「一站式」服務,擴展至環保署所有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修頓中心、稅務大樓和環貿商業大廈辦事處,方便市民索閱領取牌照及污染管制的詳盡資料、申請表格和諮詢服務。
  • 由1998年11月起,巡查記錄會當場發予污染者。此項服務改善措施旨在提高本署執法工作的透明度,改善與污染者的溝通。

 

1997 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位於荃灣德華公園的第二個環境資源中心正式啟用,該中心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與吳氏會德豐環保基金資助。

 

空氣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提高四公噸以上新登記的柴油車輛廢氣排放標準,使之與「歐盟二期標準」看齊。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燃料)規例》,將汽車柴油的含硫量由0.2%減至0.05%。
  • 推行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以紓減對空氣的污染。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以減少建造工程散發的塵埃。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實施新管制措施,規定只有註冊石棉專業人士方可執行與石棉有關的工程。

 

噪音

  • 引入車輛防盜警報器發出噪音的管制措施。

 

廢物

  • 製作宣傳錄影帶《環保家庭》,鼓勵市民參與家居廢物分類及回收計劃。
  • 7月1日起實施最後階段的「禽畜廢物管制計劃」。

 

水質

  • 屬「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部分的昂船洲化學輔助一級污水處理廠投入服務。

 

環境評估與規劃

  • 頒布《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訂立綱領管制大型發展工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 立法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為執行環境影響評估訂立明確的指引及標準。

 

執法行動

  • 環境保護署在六個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設立「一站式」服務櫃檯,接受任何地區地盤的環保牌照或許可證申請。

 

1996 年
一般項目

  • 環保署在互聯網設置網頁,令市民能以簡便快捷的途徑獲取有關環境資訊,促進建立對環境問題認知及關注的社區。
  • 環境保護署成立十周年。
  • 羅樂秉先生獲委任為環境保護署新署長。
  • 環境保護署公布本身的環保管理政策。

 

公眾的環保意識

  • 設立流動環境資源中心,以方便市民查閱環保資料。

 

空氣

  • 頒布《空氣污染管制(露天焚燒)規例》,管制露天焚燒活動。
  • 禁止進口五類損耗臭氧層物質:已取締的含氯氟烴、尚未取締的含氯氟烴、甲基氯仿、四氯化碳、含溴氟烴。進口含氯氟烴物質作本地留銷用途,必須受進口牌照及配額管制。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禁止售賣進口鐵石棉及青石棉。
  • 《1996年空氣污染管制(指定工序)(取消豁免)令》刊登憲報,撤銷進行有機化學工程的現有場所(即煉油廠及用作進行有機化學工程的場所),以及提煉工程場所(即豬油廠)原有的豁免資格。

 

噪音

  • 規定所有在香港首次登記的汽車(包括電單車)必須符合嚴格的噪音標準。
  • 實施新管制措施,規限夜間及假日在人口稠密地區,使用若干特別嘈吵的建築設備及進行某類高噪音手動建築工序。

 

廢物

  • 禽畜廢物管制範圍擴展至屯門、錦田河及元朗部分地區。
  • 環境保護署批出逐戶收集禽畜廢物服務合約,協助農場經營者適當處置禽畜廢物。
  • 根據《巴塞爾公約》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實施進出口廢物許可證管制。

 

水質

  • 公布4月1日為維多利亞港(第三期)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使全港水域均受到水質污染管制。

 

1995 年
公眾的環保意識

  • 推行「學生環保大使計劃」。

 

空氣

  •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燃料)規例》,推出含硫量不超過0.2%的低污染柴油燃料。根據《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對柴油車輛實施嚴格的廢氣排放標準。
  • 首次推出香港空氣污染指數,向市民匯報香港空氣污染情況。

 

廢物

  • 本港第三個策略性堆填區 ─ 新界東北堆填區投入服務。
  •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收費計劃正式實施,向使用者收回處理廢物的運作成本。
  • 新界東南堆填區建築廢物再造設施啟用。
  • 按照國際防止海洋污染會議(MARPOL)的指引,在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實施處理船舶排放污染廢物收費計劃。
  • 實施因應本港情況而經過修訂的《海上傾倒物料條例》。
  • 將北區和屯門區的禽畜飼養場分段納入法例管制範圍內,以符合環保的規定。
  • 「減用膠袋計劃」推行首年,膠袋使用量合共減少3 500萬個。

 

水質

  • 赤柱的新建污水處理廠正式啟用,此乃亞洲首間建於岩洞內的污水處理廠。
  • 維多利亞港(第二期)水質管制區公布,此後,黃大仙、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及部分沙田地區排放的污水均受到管制。

 

環境評估與規劃

  • 粵港兩地為深圳河治理工程進行的首個跨境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完竣,並獲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認可。

 

執法行動

  • 另一個全新的污染管制辦事處(市區東)開幕,為深水、油尖旺和九龍城區的居民服務。
  • 擴充全日24小時服務的污染投訴熱線,增設六條分區熱線,接聽各區居民的投訴。

 

1994 年
一般項目

  • 環境污染問題諮詢委員會擴大諮詢功能,除涵蓋污染管制外,還就可持續發展的大原則諮詢環境事宜,自此易名為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
  • 環保署首次公布服務承諾。
  • 環保署設於灣仔稅務大樓的訪客中心開幕,配合灣仔環境資源中心,成為市民索取環境資訊的主要渠道。

 

空氣

  • 禁止哈龍進口,並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管制3,4-含氯氟烴、3,4-含溴氟烴及溴代甲烷,以履行保護地球臭氧層的責任。
  • 頒布《發出消減空氣污染通知書技術備忘錄》,訂明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車輛燃料)規例》,規定柴油車輛使用含硫量不超過0.2%的低污染柴油。

 

噪音

  • 修訂《噪音管制條例》,加強管制高噪音建築設備,以及實施更嚴厲的管制尺度,監管於管制時間內在人口稠密地區進行手動建築工程所發出的噪音,並將最高罰款額提高一倍。

 

廢物

  • 展開為期一年的「減用膠袋行動」,此乃首次在全港推行的減少廢物運動。
  • 修訂《廢物處置條例》,全面管制禽畜廢物,並對違法棄置廢物施以更嚴厲的罰則,以及訂明違反廢物收集及處理發牌條件屬違法行為。
  • 本港第二個策略性堆填區新界東南堆填區投入服務。
  • 本港第三個廢物轉運站沙田廢物轉運站投入服務。
  • 梅窩焚化爐關閉。

 

水質

  • 實施《水污染管制(污水收集)規例》,規定私人樓宇的污水必須適當引入公共污水渠,並確保私人污水處理設施適當地運作及獲得妥善維修。
  • 實施《水污染管制(一般)(修訂)規例》,提高執法效率。
  • 公布11月1日為維多利亞港(第一期)水質管制區的生效日期。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每季向新聞界公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 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下設環境影響評估小組委員會,專責審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 加拿大與香港根據雙方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在香港合辦環境影響評估座談會。
  •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草案》的整體架構,獲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與立法局的環境事務委員會及地政工務委員會支持。

 

1993 年
一般項目

  • 發表《1989年白皮書:對抗污染莫遲疑》第二次檢討報告。

 

公眾的環保意識

  • 位於灣仔郵局舊址的第一個環境資源中心開幕。

 

空氣

  • 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撤銷過往一些指明工序不受牌照管制的豁免權,並且擴大管制影響環境的石棉塵。
  • 實施《保護臭氧層(含受管制物質產品)(禁止進口)規例》,禁止從非《蒙特利爾議定書》締約國進口含氯氟烴及哈龍等物質的產品。
  • 香港電燈公司南丫島發電廠啟用全港首個煙氣脫硫系統。
  •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踏石角發電廠啟用全港首個低氮氧化物燃燒器。

 

噪音

  • 九廣鐵路斥資5億港元進行噪音消減工程,以減少鐵路運作時發出的噪音。

 

廢物

  • 東南亞首間綜合化學處理中心啟用,每年可處理10萬公噸化學廢物。在中心啟用前,大部分化學廢物均直接傾倒入海港。
  • 關閉堅尼地城焚化爐。
  • 新界西堆填區投入服務,是本港三個策略性堆填區最先啟用的一個。

 

水質

  • 公布6月1日為東部及西部緩衝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 修訂《水污染管制條例》,賦予當局執法權力,規定現有樓宇接駁新污水渠。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港督在施政報告規定每個政府部門委任「環保經理」。

 

執法行動

  • 環保署新增三間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令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的數目增至五間。

 

1992 年
一般項目

  • 香港與加拿大簽署《環境保護合作諒解備忘錄》。
  • 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賦權運輸署署長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實施交通管制。

 

噪音

  • 位於大老山隧道接駁道路的香港首個高架式隔音屏障落成,使鄰近的高樓大廈可免受交通噪音滋擾。

 

廢物

  • 港島東廢物轉運站投入服務。
  •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制訂管制化學廢物的規例。

 

水質

  • 公布4月1日為西北區水域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 九龍西北污水處理及排放工程完竣。
  • 環境保護署的新海上監察船「林蘊盈博士號」啟航。

 

環境評估與規劃

  • 港督施政報告中規定行政局今後的所有政策及發展計劃文件均須附有「環境影響」章節。
  • 規定財務委員會及轄下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所有工程文件均須附有「環境影響」章節。

 

1991 年
一般項目

  • 發表《1989年白皮書》的第一次檢討報告。

 

空氣

  • 4月1日無鉛汽油面世,減低有害的含鉛汽油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規例》,規定所有2.5公噸以下新車必須遵守嚴格的排放標準,又另訂明由1992年1月1日起,所有使用汽油引擎的新車均須採用無鉛汽油。

 

噪音

  • 實施《1991年噪音管制(空氣壓縮機)規例》及《噪音管制(手提破碎機)規例》,規定破碎機和壓縮機必須遵守既定的噪音標準,並須貼上噪音標籤,方可在本港使用。

 

廢物

  • 推行「傾物入海行動計劃」,加強管制海上傾廢作業,以阻嚇違例人士傾物入海。
  • 沙嶺禽畜廢物堆肥廠啟用。

 

執法行動

  • 設立首兩間地區污染管制辦事處,專責改善污染管制措施,加強與社區居民的聯繫,並向居民提供服務。

 

1990 年
一般項目

  • 「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在7月11日舉行首次會議。

 

公眾的環保意識

  • 新成立的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籌辦第一屆環保節。

 

空氣

  • 實施《空氣污染管制(燃料限制)規例》,限制燃油的含硫量及黏度,顯著改善大氣所含的二氧化硫水平。

 

廢物

  • 位於九龍灣的香港首個廢物轉運站正式啟用。
  • 分期關閉荔枝角焚化爐及佐敦谷堆填區。

 

水質

  • 公布12月1日為后海灣及大鵬灣水質管制區的第一指定日期。
  • 對《水污染管制條例》作重大修訂,撤銷對現有污水排放者的豁免條款,以及發表污水排放限制的技術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