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化學廢物(Chemical Waste Treatment)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運作各種處理系統,包括含油廢水分隔、高溫焚化、無機廢物處理和回收、廢水處理和化學物理穩定。
處理的過程旨在盡可能將有用的物料及能源回收。例如,在浸蝕液處理系統內回收銅氧化物、從《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件I的廢物內回收燃油(《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衍生的燃油)。在接收廢物後,所收納的廢物通常與其他可相互兼容的廢物混在一起。這些可相互兼容的廢物,在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內貯存及進行處理,處理過程受到監察及評估,以確保全部廢物均經過妥善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