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與解決方案

焚化 (Incineration)

焚化系統包括廢物貯存/拌合及焚化機組,用於分解有機廢物及含氰化物的廢物。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將需要焚化的廢物按化學成份貯存在缸內,再經摻和,才輸入焚化爐。

焚化機組包括一個旋轉窯、一個二級燃燒室、廢熱回收鍋爐及空氣污染控制系統。焚化爐把拌合缸內的液體及泥漿,以及可燃燒容器內的固體加以焚化。焚化時,窯爐及二級燃燒室內的溫度分別在攝氏850至1000度以上。如焚化特別危險的廢物(如含多氯聯苯),二級燃燒室需以攝氏1100度以上運作。燃燒產生的能量將以蒸汽形態在廢熱鍋爐內回收,為整個中心提供熱能。在移離廢熱鍋爐後,仍停留在氣相中的污染物被噴淋式吸收塔及布袋除塵器除去。煙氣質素持續受到監測,以符合嚴格的排放規定。焚化爐灰及洗滌器的固體渣滓會先送到固化系統處理,才運往中心以外的地方棄置。

焚化爐煙囪圖片
化學廢物處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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