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性环评的整个程式、所用的方法和主要的步骤,应根据政策、计划及活动的性质和目的来设计或选用,并须因应特别的情况加以修订,以便与政策、计划和活动的决定机制和其他相关研究的进行时间配合,从而可在重要阶段提供环境意见。策略性环评应尽可能科学化地进行。但在极端情况下,如必须在短时间内就政策、计划及活动作决定,策略性环评所用的程式及方法便应较快捷,并可作出专业判断及 / 或援用先例,以节省时间和人力。但是,决策者必能知悉使用简单快捷评审过程所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应建立适当的策略表现指标、标准及评核方法。经验显示若表现指标及标准在早期阶段与可持续发展及环境可载容量连系在一起,那麽,在策略性环评最终阶段,能得出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计划及活动的机会则会大大提高。当关乎关键问题、它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及表现比较,应适当地清楚描述和量化,以加强结果的可靠性。如不能进行量化,那麽,推理的过程、定性判断的基础及背后的假设,便应更详尽地描述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