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步骤是要筛选须进行策略性环评的范围或问题;和筛选在有关范围内哪些范畴需要研究。 筛选 筛选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政策、计划及活动的哪些范围或方面具潜在可持续发展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以及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策略性环评。如需要的话,便决定策略性环评的种类和层面。 现时有多类方法可用来进行筛选,例如运用核对清单、纳入考虑的专案清单、不纳入考虑的专案清单及初步的环境评审、向合资格机构寻求专业意见等。
筛选 - 为协助工程项目倡议人确定政策、计划及活动的哪些方面值得进行策略性环评,政府於一九九八年发出通告,内附一页核对清单,为环境知识通常不多的工程项目倡议人提供资料,协助他们以有条理和有系统的方式确定环境问题,以及确立政策、计划及活动与环境影响之间的关系。举例来说,使用者会依据核对清单审核有关政策、计划及活动会否与任何环境政策或问题有连系,例如交通、电力供应和用量、主要土地用途和基建发展、生态易受破坏地区,或是有关建议有否引起市民提出环境建议或意见。核对清单载於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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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就提交行政会议的政策或策略进行环境评核核对清单
资料来源:前规划环境地政局的技术通告第10/98号
划定评估范围 划定范围有助确定在策略性环评的每个阶段需要评估的环境问题、评估的详尽程度及采用的方法。在决定评估的程度及采用的方法时,应衡量例如可动用的款项、可用作策略性环评的时间等因素。评估的广泛和深入程度,应与决策的层次配合。但至少能协助确定考虑中各方案的环境可接受性及优劣。 如策略性环评必须在紧迫的时间内完成,而当时只得出初步资料和结果,且涉及许多不明朗因素,那麽,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让决策者知悉真实的情况和限制,以便作出理智的决定。 进行策略性环评的模式及方法可谓各式各样,繁简俱备。因此,工程项目倡议人应及早向相关当局或策略性环评专业人士寻求协助,以确保策略性环评能准时完成,并避免过迟关注重大的环境问题。建议做法是及早徵询环境保护署(环保署)。
划定评估范围 - 为协助工程项目倡议人划定策略性环评须探讨的环境问题,环保署会与倡议人紧密合作,按每项策略性环评的特定需要拟订研究概要(载有主要研究概要网址,见附录三)。考虑到在进行策略性环评的过程中可能发现新的环境问题 (这是策略性研究所遇到的常见问题),可成立由环保署一名首长级人员主持的环境研究管理小组,以管理策略性环评的研究工作。此举可促使重要问题能尽早展开对话及获得较佳的协调和安排。此外,亦可协助确保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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