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步骤6选取的改良发展方案在执行缓解措施后,应可确定及评估对环境造成的剩馀实质影响。此外,因长时间等因素而需预测环境影响及作出重要假设所涉及的不明确情况,亦应订明。
随后,应确定较可取的方案,分别具列主要的优点及缺点。如未能选出具最佳环境表现的方案,则应特别说明及清楚指出所提建议的原因或理据,以便有关人士能适当地考虑。
http://sc.epd.gov.hk/gb/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eia_planning/sea/waste_disposal_sites.html
按照步骤6,当局为初步选出的15个地点进行环境评估,彻底讨论及比较它们对环境造成的实质影响。举例说,当局根据可能排放的沈积污染物、所需的水道分流、对敏感水体可能造成的影响、填海对水动力造成的改变、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累积水质影响等,进行了全面的水质评估。
这个程式最终找出5个合适地点,再作详细的可行性研究。主要的环境影响、潜在问题,以及不同方案的优点及缺点,均会让相关人士清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