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 如何进行策略性环评?
一般的策略性环评
一 般 的 策 略 性 环 评 步 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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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与相关人士及市民保持持续沟通 了解建议的需要、性质和目标
设计/选用策略性环评程序和方法
初步筛选和划定评估范围
基线/背景研究
确定及检定策略性环境问题及相关事项
确定及评估可行方案、替代方法及带来的环境影响
确定及评估较可取的方案
订定跟进行动、监察要求
 
步骤8:确定跟进行动及监察要求

为确保策略性环评具实际效益,确定较可取方案带来的环境问题、需采取的缓解措施,以及策略性环评研究中需於日后审核和跟进的主要假设,均相当重要。

要使行动更有组织,必须制订策略性跟进计划 - 策略性环境监察、审核及检讨 (「策略性环检」)。策略性环检的首要目的,并非单只监察环境表现,而是审核政策、计划和活动背后的假设,是否真实和可兑现。在现实中,完整地完成一项政策、计划或活动以及所有其附带的政策假定,是十分罕见的。因此,不断查看政策、计划和活动,以及其附带的政策假定的实际进行情况,是十分重要的。当确定出现偏差,便应进行适当的政策补救行动,确保可持续发展和长远环境表现得以维持。当然,策略性环检还可确保执行的政策、计划和活动所引致的环境问题获监察 / 处理,有关的建议缓解措施亦按原定时间表执行。如假设的情况出现偏差,则须展开策略性环评检讨或作进一步评估,以更新有关资料。此外,策略性环检亦容许我们因应当时情况提出其他建议措施,为持续进行的相关研究提供最新资料。

环境监察及审核包括的行动计划,清楚载列在不同情况下执行缓解措施的人士、时间、原因及方法,以便日后采取跟进行动。这些行动计划是要把策略性环评承诺推行的措施,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执行,一般涵盖下述专案:

  • 在落实建议前再作进一步的研究,从环境角度探讨所需政策、计划及活动是否可接受和可行。
  • 政策、计划及活动在时间上的安排和涉及的范围,对於某些备受争议的行动 (例如限制车辆的增长和使用) 尤为重要,必须视乎当时的情况和市民接受的程度而定。
  • 在政策、计划及活动,尤其策略性政策、计划及活动的发展阶段落实设计内容,以尽量减低环境影响。

总括而言,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必须包括下述工作:

  1. 覆核假设的情况
  2. 监察策略性环评所建议执行措施的进展,确保有关措施已落实执行。
  3. 根据更新资料,按需要确定需额外执行的措施。
  4. 容许向高层作交代,如策略性道路工程检讨。
  5. 如真实情况与先前假设的情况有显着分别,确保再作检讨或进一步评估。
+ 实例 - 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

http://sc.epd.gov.hk/gb/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eia_planning/sea/ebook1_8.html

在筹备环境监察及审核工作时,政府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务求在展开策略性环检工作前,就工作的目的及范围达成协定。

根据研究的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有关当局每年均会就噪音 / 空气的综合评分进行检讨,以提供近年车辆排放及噪音情况的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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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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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

与此同时,有关当局每年亦会考虑政策的假定,如人口、土地运用、社会、经济、各项管制措施所造成影响等的最新预测资料,然后更新噪音 / 空气综合评分的预测。有关结果将与策略性环评的一九九七年原有预测作比较,以确定在这段时间有否出现任何可能令环境质素下降的趋势。

根据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所有建议的缓解措施均获监察,而执行情况则会向跨部门工作小组汇报。建议的缓解措施包括:i) 政策措施 (即更广泛的铁路服务网路、在地下筑建新路);ii) 工程技术措施 (即更严格的车辆排放标准、无轨电车);iii) 在噪音源或其附近采取的措施 (即更广泛使用低噪音铺路物料、为现有道路加装隔音屏障);以及iv) 可行的管理方法 (即交通管理或车速调节)。

策略性环检的重点

检讨假定

  • 基於现有最佳资料,更新假定
  • 与“策略性道路工程检讨”相符

结果

  • 主要假定(如本地生产总值、车辆总数、跨境交通)较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内的中度增长情况为低
  • 行车里数亦低於中度增长情况
  • 得出最新一组的排放量资料

监察建议的援解措施

  • 汇报每一项建议措施
  • 大部份援解措施进展良好

确定新措施

  • 减少商业中心区的巴士数目
  • 商业中心区内货车只限晚间上落货
  • 於新设计的铁路车站(如西铁沿线)设泊车转乘设施
  • 於商业中心区设综合行人天桥系统(如连接中环/金锺及湾仔)
+ 实例 - 第二次铁路发展研究

http://sc.epd.gov.hk/gb/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eia_planning/sea/ebook1_9.html


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提出了若干主导原则,供日后参考及作出跟进行动。这些原则包括在铁路车站提供适当设施,以提高铁路用量;一般选取对环境较有利的地下铁路方案,以及提倡运输及土地使用规划的更理想配合,以尽量提高环境效益及避免不良影响。

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中,监察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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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四 在第二次铁路发展研究的策略性环检中,进行监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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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四 在第二次铁路发展研究的策略性环检中,进行监察的范围
图十四 在第二次铁路发展研究的策略性环检中,进行监察的范围

 

+ 实例 - 扩大现存堆填区范围和物色堆填区新选址

http://sc.epd.gov.hk/gb/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eia_planning/sea/waste_disposal_sites.html

策略性环检因应扩大堆填区和物色新堆填区的发展建议了一系列策略性跟进工作。而这经验证明,具备策略性环检,策略性环评能真正作出贡献而不再单只是一份文件。在该策略性环检中,主要的跟进工作包括:

  • 发掘堆填发展和补充性废物管理计划的共同范围-

当两项计划进行时,建议拟定一个相互协调的方式,增加使用建筑及拆卸物料所带来的策略性环境利益,从而减少堆填的需要。

  • 在策略性规划主要建於海上的堆填区时,增加其堆填后的发展机会-

由於在研究中,主要建於海上的新堆填区位处偏远地方,或许在堆填后适合作其他发展,故此,这方面的机会应加以发展。

  • 覆核废物管理计划、修正都市固态废物量和建筑及拆卸物料量的预测-

由於数量的预测是基於一系列的假定和受外在影响,废物管理计划应加以复核,而预测亦应加以修正,以促进扩大堆填区和物色新堆填区发展的规划和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