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策略性环评具实际效益,确定较可取方案带来的环境问题、需采取的缓解措施,以及策略性环评研究中需於日后审核和跟进的主要假设,均相当重要。 要使行动更有组织,必须制订策略性跟进计划 - 策略性环境监察、审核及检讨 (「策略性环检」)。策略性环检的首要目的,并非单只监察环境表现,而是审核政策、计划和活动背后的假设,是否真实和可兑现。在现实中,完整地完成一项政策、计划或活动以及所有其附带的政策假定,是十分罕见的。因此,不断查看政策、计划和活动,以及其附带的政策假定的实际进行情况,是十分重要的。当确定出现偏差,便应进行适当的政策补救行动,确保可持续发展和长远环境表现得以维持。当然,策略性环检还可确保执行的政策、计划和活动所引致的环境问题获监察 / 处理,有关的建议缓解措施亦按原定时间表执行。如假设的情况出现偏差,则须展开策略性环评检讨或作进一步评估,以更新有关资料。此外,策略性环检亦容许我们因应当时情况提出其他建议措施,为持续进行的相关研究提供最新资料。 环境监察及审核包括的行动计划,清楚载列在不同情况下执行缓解措施的人士、时间、原因及方法,以便日后采取跟进行动。这些行动计划是要把策略性环评承诺推行的措施,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执行,一般涵盖下述专案:
- 在落实建议前再作进一步的研究,从环境角度探讨所需政策、计划及活动是否可接受和可行。
- 政策、计划及活动在时间上的安排和涉及的范围,对於某些备受争议的行动 (例如限制车辆的增长和使用) 尤为重要,必须视乎当时的情况和市民接受的程度而定。
- 在政策、计划及活动,尤其策略性政策、计划及活动的发展阶段落实设计内容,以尽量减低环境影响。
总括而言,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必须包括下述工作:
- 覆核假设的情况
- 监察策略性环评所建议执行措施的进展,确保有关措施已落实执行。
- 根据更新资料,按需要确定需额外执行的措施。
- 容许向高层作交代,如策略性道路工程检讨。
- 如真实情况与先前假设的情况有显着分别,确保再作检讨或进一步评估。
http://sc.epd.gov.hk/gb/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eia_planning/sea/ebook1_8.html
在筹备环境监察及审核工作时,政府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务求在展开策略性环检工作前,就工作的目的及范围达成协定。
根据研究的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有关当局每年均会就噪音 / 空气的综合评分进行检讨,以提供近年车辆排放及噪音情况的最新资料。
与此同时,有关当局每年亦会考虑政策的假定,如人口、土地运用、社会、经济、各项管制措施所造成影响等的最新预测资料,然后更新噪音 / 空气综合评分的预测。有关结果将与策略性环评的一九九七年原有预测作比较,以确定在这段时间有否出现任何可能令环境质素下降的趋势。
根据环境监察及审核计划,所有建议的缓解措施均获监察,而执行情况则会向跨部门工作小组汇报。建议的缓解措施包括:i) 政策措施 (即更广泛的铁路服务网路、在地下筑建新路);ii) 工程技术措施 (即更严格的车辆排放标准、无轨电车);iii) 在噪音源或其附近采取的措施 (即更广泛使用低噪音铺路物料、为现有道路加装隔音屏障);以及iv) 可行的管理方法 (即交通管理或车速调节)。
策略性环检的重点
检讨假定
- 基於现有最佳资料,更新假定
- 与“策略性道路工程检讨”相符
结果
- 主要假定(如本地生产总值、车辆总数、跨境交通)较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内的中度增长情况为低
- 行车里数亦低於中度增长情况
- 得出最新一组的排放量资料
监察建议的援解措施
确定新措施
- 减少商业中心区的巴士数目
- 商业中心区内货车只限晚间上落货
- 於新设计的铁路车站(如西铁沿线)设泊车转乘设施
- 於商业中心区设综合行人天桥系统(如连接中环/金锺及湾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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